【采购经理常说】“采购核价”重点“核”什么?
价格审核是企业对采购员申报的采购价格进行确定的必要流程。采购核价的目标很简单:使得企业所采购的物料和产品不断地降低价格和对采购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管理。
企业在制定采购核价流程时,首先要明确目标,才能选择相应的方法。常见的采购核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货比三家法
正常流程下,采购人员必须拿出三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报价单供企业采购经理核价。但值得关注的是,“货比三家”并不是唯一的和最好的方式。因为,货比三家不能保证这三家供应商是市场上最低的,也不能保证这三家的产品报出的最低的。
这个时候就需要采购核价部门介入,保证得到的价格最低质量最优。方法是核价人员再到市场去询价,与采购人员的报价单做真正的核实。这种方法提供了双保险,进一步保障了公司能够得到较低的价格。
但这里有一个悖论。如果采购人员不能得到最低的价格,为何核价部门就能能够得到最低价格?如果核价部门能够得到最低价格的资源,为何不提前与采购部门共享?如果核价人员比采购更加有能力,为何核价人员不直接去询价。于是这里就涉及到采购市场问题:采购价格不仅仅与企业在市场中与供应商较量中得地位有关,还与采购人员的努力和能力有关。
二、系统最低价
对于去曾经采购过的的产品和物料,可以使用“系统最低价”的方法。即将过去的价格保存在系统中,拿这一次的价格和过去的价格相比较。如果不比历史数据高,包括等于历史最低值,那么审核通过,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审核不通过,或者采购人员提交文件说明原因。一旦本次的价格低于历史记录的价格,本次价格成为系统价格。
三、年度价格法
由采购组织内部组成谈判小组,与固定供应商进行年度谈判,形成年度价格。采购人员只按照公司谈定的价格下订单而已,采购人员不直接单独涉及产品的价格。因而价格审核只要考察订单价格与公司制定价格一致便可。如果价格需要变动,由公司再次组织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协商。
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进行采购,合同中所涉及的价格和份额都是有供应商评估的结果中决定的。同样,采购人员不接触价格问题。价格审核只考察合同与公司供应商评估结果的价格和份额是否相符即可。
四、标准价格法
标准价格法是由采购,成本和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产品的成本构成、市场的销售价格和销售量、及公司的利润诉求,给出公司可以接受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说来,采购希望这个价格给的高一些,从而购买起来容易达到目标值。
采购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所现实的采购价格与标准价格相比较,就是审核的参数。这种方法在工程和项目采购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一些原材料采购中也有多见。
五、外部控制法
在采购部门完成报价后,再引入外部组织对该产品进行报价,以考核内部组织的合理性。而且还可以从外部组织获得更低的价格。现在有类似的一些采购代理公司,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
六、内部竞争价
这种方法不太多见。同一份合同,由公司内部两个以上的采购人员(或小组)独立开展询价。内部组织互相竞争,最低者被采纳。并计入采购人员的考核结果。这种方法将价格的审核转化为操作层的绩效考核。方法不错,但采购内部的竞争造成的管理问题,及采购的多重询价成本的上升,与供应商的关系等,都须仔细考虑。
七、全民询价法
公司内部所有人都可以去询价,这些价格可以作为核价的基本数据。这样的方法可以得到更多的价格来源。并由此找到更低价的供应商。但也不是十全十美,一则,对于一些通用产品可以这么做,但对于定制产品和需要设计的产品。没有规格书或工作说明书,无法得到真实的报价,还有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并不能保证每一个产品都能得到报价。